文水縣人民政府
關于增賦文水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權限的通知
文政發〔2024〕4號
文水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縣直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開發區條例》《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加快推進向開發區賦權實施方案>及<省級向開發區賦權事項基本目錄><市級向開發區賦權事項基本目錄>的通知》精神,根據《山西省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規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9年第十九號公告)《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核定文水經濟開發區四至范圍有關問題的函》(晉自然資函〔2020〕81號)及《關于印發<文水縣深化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文辦發〔2020〕4號)精神,進一步優化開發區營商環境,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經縣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增賦文水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開發區管委會)部分行政審批權限。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賦權內容
在《文水縣人民政府關于賦予山西文水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權限及關聯事項的通知》(文政發〔2020〕11號)已賦權124項的基礎上,新增行政審批權限3項。(見附件1)
二、賦權范圍
文水開發區百金堡產業園、桑村產業園、東莊產業園、南安產業園“一區四園”。
三、賦權時間
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開發區管委會要確保行政審批權限運行順暢,適應新的管理要求,梳理完善權責清單。要堅持以企業需求為服務導向,精簡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建立“一站式”辦結的審批機制和“一口受理、一表申報、統發證照”的服務模式,切實營造便捷、高效的審批服務環境。
(二)對專業性強、承接條件要求高的事項,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做好工作銜接,確保接得住、用的好,實現平穩銜接。
(三)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賦權事項集中行使審批權限,對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等承擔審批主體責任;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事中事后監管承擔主體責任。開發區管委會與各職能部門之間要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審批監管銜接機制,形成緊密合作、協調高效的工作格局。
(四)根據政策變化和開發區工作實際,縣政府將適時繼續完善向開發區管委會賦權工作。
附件1:新增賦權行政審批權限目錄(共3項)
文水縣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新增賦權行政審批權限目錄(共3項)
【圖片解讀】文水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增賦文水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權限的通知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