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文水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政辦發〔2025〕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文水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6日

文水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教育部關于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教督〔2020〕1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質量,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關于印發〈山西省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教督〔2023〕1號)《呂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呂梁市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呂政教督辦發〔2024〕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促進公平、提升質量”為核心,按照“政府主導、科學規劃、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機制,健全學前教育政策保障體系,擴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推進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幼有優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原則,落實地方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力爭到2025年底,形成完善的學前教育管理機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等各項指標達到評估標準,順利通過省級評估和國家級認定,以優質普惠發展辦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

三、工作任務

(一)提高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擴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5%以上。(責任單位:縣教體局)

(二)全面落實工作責任

1.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縣委、縣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的領導,落實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把學前教育工作納入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部門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各部門及鄉鎮職責,不斷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教體局)

2.發展規劃科學合理。制定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幼兒園布局科學合理。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采取新(改)建、合并、設分園等措施優化公辦幼兒園教育資源。(責任單位:縣教體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

3.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完善。實施公辦園挖潛增量工程,落實城區學前教育學位保障措施,農村地區每個鄉鎮至少有1所公辦中心園,依托鄉鎮中心幼兒園舉辦分園,多渠道擴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基本形成縣、鄉、村三級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責任單位:縣教體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規范。落實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做到與住宅項目首期建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驗收、交付使用“五同步”要求。現有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縣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且運轉良好。(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行政審批局、縣教體局)

5.財政投入到位。承擔學前教育投入主體責任,建立學前教育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明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標準。落實不低于每生每年600元的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及普惠性民辦園生均財政補助標準,確保學前教育階段生均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實現逐年只增不減。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持續鞏固入園率。(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教體局)

6.收費合理。落實公辦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向市級部門提出調整收費申請。依法加強幼兒園收費監管,建立收費公示制度,確保縣域內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情況。(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縣教體局)

7.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確保及時足額發放;參照公辦園合理確定民辦園教師相應工資收入。(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教體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水管理部)

8.安全防控機制健全。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建、衛健、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相關方面的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責任單位:縣教體局、縣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文水分局、縣交通局、縣住建局、縣衛健局、縣疾控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應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9.監管制度比較完善。加強源頭監管,落實幼兒園準入管理。完善過程監管,落實年檢制度。建立督導評估制度,落實3—5年一輪覆蓋所有幼兒園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制度和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全面消除縣域內無證園。(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教體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大力提升幼兒園保教質量

1.辦園條件合格。2017年后規劃設計的幼兒園必須全部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建標175-2016),室外游戲場地生均面積≥4平方米,幼兒活動用房生均建筑面積≥8.17平方米,生均園舍建筑面積≥10.44平方米。2017年前規劃設計的幼兒園要有計劃地通過改擴建或減少招生人數等措施達標。玩教具和圖書配備要符合國家和省定標準。(責任單位:縣教體局)

2.班額普遍達標。縣域內85%以上的班額要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小班班額不超過25人,中班和混齡班班額不超過30人,大班班額不超過35人。(責任單位:縣教體局)

3.教師配足配齊。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足配齊各類幼兒園教職工,公辦園專任教師通過公開招聘和中小學教師轉崗(以撤并學校為主)的方式予以解決。2025年完成60名幼兒教師招聘工作,分三年逐步配齊。保育員配備通過三種方式予以補充:一是現有的縣補幼兒代教逐步轉崗為保育員;二是通過政府公開招聘方式予以補充,2025年補充100名,2026年補充100名,工資待遇由縣財政保障,工資按照省定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三是不足部分由各幼兒園委托第三方聘用,工資待遇不低于省定最低標準,以各幼兒園經費予以解決。區域內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于1:15;各幼兒園教職工與幼兒比不低于1:7,保教人員總數與在園幼兒比不低于1:9。(責任單位: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

4.教師管理制度嚴格。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和定期注冊制度,全面落實幼兒園園長、教師持證上崗、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制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制,不斷提高幼兒教師師德水平和業務素質。(責任單位:縣教體局)

5.落實科學保教要求。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規定,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實施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大領域教育,堅決糾正超前學習行為、無“小學化”現象。(責任單位:縣教體局)

6.加強教研工作。健全縣級教研責任區制度,實現園本教研和區域教研常態化。建立覆蓋城鄉幼兒園的學前教育指導網絡,各教研片區每學期至少開展2次教研活動,推進學前教育均衡發展。(責任單位:縣教體局)

(四)積極推進社會認可

社會認可度調查的內容包括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落實學前教育政策、推動學前教育發展、提高保育教育質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會認可度達到85%以上。(責任單位:縣政府辦、縣教體局)

四、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

1.召開“創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動員會,統一思想,明確責任,聯合推進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

2.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照評估細則摸清發展現狀,列出問題清單,制定達標舉措。

3.教育督導部門落實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加強過程性督導,扎實推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

(二)整改落實

1.各有關單位按照指標體系和省、市督導意見,明確階段性創建任務及時間節點,壓實責任,積極整改。

2.建立問題銷號制度,按月匯總工作進展,確保所有問題整改到位。

3.整理完善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指標檔案資料,對我縣創建工作進行全面自查評估,形成自評報告。

(三)申報迎評

1.提請市級初核,提交相關申報資料。

2.迎接省、市級督導評估,針對反饋意見進行整改。

3.迎接國家督導評估。針對反饋意見進一步整改,并建立長效機制,落實監測制度,鞏固普及普惠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為了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有效開展,成立工作專班(見附件)。各成員單位要深刻認識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對促進我縣學前教育發展的重要意義,堅持把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作為依法履職、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任務,要結合部門職責積極完善政策。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推進,擰緊扣實責任鏈條,確保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明確目標任務,強化責任落實,對照評估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工作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創建工作方向明、任務清。同時,各成員單位要加強配合,通力協作,扎實推進創建工作。工作專班辦公室要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各有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匯報,著力解決制約學前教育發展的難點問題,確保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強督導,問責問效。建立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專項督查制度,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要采取經常性督導、集中督導或隨機督導的方式,對各鄉鎮部門和幼兒園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對進展緩慢、舉措不實、推進不力的,加大問責力度,對造成責任事故的將嚴格追究有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廣泛宣傳學前教育法規、政策及在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中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著力營造全社會重視、關心和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學前教育的需求。

附件:文水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專班


附件

文水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專班

一、組成人員

組 長:王金鐘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邢長明  縣政協副主席、縣教體局局長

????????齊樹亮  縣政府辦主任

成 員:劉德志  縣發改局局長

????????武永強  縣財政局局長

????????宋忠輝  縣住建局局長

????????曹冠雄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張玉和  縣人社局局長

????????麻俊峰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權建強  縣行政審批局局長

????????燕晉強  縣委編辦主任

????????高鵬飛  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王志蘭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水管理部主任

二、運行機制

(一)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辦公室主任由邢長明同志兼任,具體負責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的統籌協調、詳細規劃、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管理等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現履職人員進行遞補。專班辦公室及時動態調整,不再另行發文。

(二)工作專班不定期組織召開全體會議,聽取工作推進情況匯報,研究重大問題,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困難和問題。

(三)專班自成立之日起至普及普惠創建工作結束,自行撤銷,不再另行發文。

【文字解讀】文水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文水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圖片解讀】文水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文水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視頻解讀】文水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文水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