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縣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專班

關于印發2025年度文水縣梧桐苑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公租房專班發〔2025〕1號

鳳城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2025年度文水縣梧桐苑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依照方案認真落實。

文水縣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專班(代章)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5年度文水縣梧桐苑公共租賃住房

實物配租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文水縣2025年度梧桐苑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實物配租工作,確保配租過程公平、公正公開,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六個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2〕70號)和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文水縣2025年度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文政辦發〔2025〕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申請對象 

縣城范圍內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鎮居民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農村轉移人口以及特殊人群。

二、申請方式及條件

嚴格按照文政辦發〔2025〕7號文件要求執行。新就業無房職工中非本縣戶籍的從業人員,可按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

三、申請地點

凡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均可到居住地社區提出申請,外來務工人員向暫住地社區提出申請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

四、時間安排

公租房配租實行分批次、分類別申請機制。首批受理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25日(逾期將不再受理本批次申請);中等偏下收入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及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的申請時間為9月1日至9月25日。

受理初審階段:2025年9月1日-9月25日;

鄉鎮審核階段:2025年9月26日-10月15日;

復審階段:2025年10月16日-10月26日;

抽簽配租:時間、地點、電話另行通知。

五、待分配房源 

本次配租公租房房源位于文水縣鳳城鎮堡子社區南,狄青大街與東環路交叉口,共兩棟樓262套。分別為:2#樓1個單元11層共220套,其中2套用于物業管理用房,剩余218套公開配租(A戶型一室一衛45.47㎡、B戶型一室一衛44.65㎡、C戶型一室一衛51.5㎡、D戶型一室一衛50.62㎡、E戶型一室一衛48.36㎡、F戶型一室一衛50.81㎡),6#樓2個單元7層共42套,其中1單元21套用于拆遷安置周轉房(分配方案另行制定),剩余21套公開配租(A戶型兩室兩廳一衛73.17㎡和B戶型兩室兩廳一衛74.74㎡)。房屋交付標準:全屋裝修,不得隨意裝潢。

2#樓配租1人及以上家庭;6#樓配租2人及以上家庭;單身職工原則上配租小戶型,自愿合租的,合租人必須是同一單位職工,且共同簽訂租賃合同,約定各自權利義務(如租金分攤、退租責任)。 

六、組織實施

此次公租房實物配租公開分配工作由縣住建局牽頭實施,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派駐縣住建局紀檢組、縣司法局公證處、縣融媒體全程監督。

七、分配程序

(一)分配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分配房源、人員、方式、過程、結果“五公開”,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

(二)分配方式

實行線下兩次抽簽的方式,即一次為實物配租入圍和配租住房順序號抽簽,按照簽到表順序依次抽取順序號,二次為房號抽簽,按照順序號依次抽取房號。

(三)抽簽順序

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按照下列順序依次輪候:

1.無房戶中的60歲以上孤寡老人、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優撫對象、智力、視力、肢體、精神等一級或二級重度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的重病或大病患者、特困人員、低保戶、低保邊緣家庭等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為第一批次; 

2.危房住戶中的D級、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其他無房戶家庭、C級危房住戶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為第二批次。 

(四)抽簽確認

1.參與分配的申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現場進行登記入場,每戶申請人僅限1名按時參加,殘疾人可由1名直系親屬代替參加。

2.工作人員宣布公開分配現場紀律、程序等事項,現場參與分配的申請人中隨機抽取3名代表參與分配相關工作。

3.申請人按照通知的時間節點,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時到現場,進行簽到登記入場,未簽到的申請人,分配工作人員在現場連叫三次不到場簽到的,可輪候至結尾抓號,至本次活動結束時申請人仍未到場,且無特殊理由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4.待抽簽順序號、分配房號在人大、政協、紀檢、公證處公證員、申請人代表和融媒體監督下由申請人代表分別放入順序號箱、房號箱。

5.申請人抽取房號時每人只限一次,抽取房號后,在公證處公證員的監督下,現場簽字確認并按手印,領取《入住通知書》。如選定房號后現場不進簽字行確認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6.第一批次申請人抽簽(房號)結束后,剩余房源與第二批次申請人數量匹配時:當申請人數≤房源數量(如100套房源對應≤100名申請人),房號抽取環節僅提供與房源數量相等的有效房號,不設置空號,每位申請人抽取到的均為有效房號。剩余房源少于申請人數量時:當申請人數>房源數量(例如100套房源對應150名申請人),房號抽取環節需在有效房號基礎上,增設與“申請人數-房源數量”相等的空號(示例中需增設50個空號);(1)抽取到有效房號的申請人,直接獲得對應公租房資格;(2)抽取到空號的申請人,不再參與本次房源分配,將按照其抽取房號時的現場順序號,自動納入公租房輪候名單,進入輪候序列,下一批次公租房分配配租時,優先保障。

(五)簽訂合同

通過抽簽確定的配租對象,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和《入住通知書》到縣住建局簽訂《文水縣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逾期未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作廢。單次簽訂租賃合同期限不超1年,合同期限屆滿后仍然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以內申請續租。

八、租金標準

針對不同收入層次的保障對象,實行差別化租金標準。具體租金標準由縣住建局會同縣發改局核定后執行。公租房租金實行動態管理,適時向社會公布。

九、年度復核與退出

(一)已實物配租和尚未配租的公租房輪候家庭,按照年度復審通知確定的時間內,主動向社區、鳳城鎮如實申報上年度家庭人口、收入、財產和住房變化等情況。不按時申報的,責令限期申報,規定期限內仍未申報年度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輪候資格和保障資格,按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處理。

(二)已實物配租的家庭,在復審中因財產、住房發生變化不符合條件的,終止公租房配租資格,承租人應當在終止資格之日起2個月內退出住房。在復審中因收入不符合條件的,經向縣住建局申請,可延期6個月退出住房,按照同區域普通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繳納和收取租金。6個月后,無正當理由仍不退出住房的,從次月起按照前述標準的1.2倍收取租金。排查發現非申請家庭人員居住、借住或轉租給他人的將啟動清退程序,予以清退,拒不清退的將采取法律措施予以處罰或納入失信人員名錄。

(三)鳳城鎮及社區要采取定期走訪、抽查等方式,及時掌握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對象、輪候對象的家庭人口、財產、收入等動態信息,對上報的復審材料,按要求復審申報事項,在居住地社區及鄉鎮進行公示,并將復審結果報縣住建局。

(四)縣住建局對鳳城鎮上報的公租房配租對象、輪候對象家庭人口、財產、收入、住房等審核情況進行復核,將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涉及縣重點工程項目拆遷戶和縣直管公房危房戶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條件

須具有相關單位提供的拆遷證明及其它相關材料、縣直管公房危房通知書或縣直管公房拆遷協議書,不核查其車輛及收入等信息。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法規政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公租房審核和配租工作。

(二)申請人應當如實反映有關情況,未如實申報家庭人口、 收入、住房狀況的,取消保障資格,且五年內不得申報。對弄虛作假的居住者與申請人,依法收回所承租房屋。

(三)公租房配租工作所涉及的單位、組織及知情人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對于弄虛作假者,依情節和程度給予政紀處分;對推諉扯皮、拒絕出具證明的,嚴格追究相關部門領導及承辦人的責任。相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紀依規追究責任,給予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1.《文水縣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申請審核表》

??????2.文水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資料清單

??????3.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4.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擔保書(企業)

??????5.梧桐苑公共租賃住房2#、6#樓房房源面積清冊

??????6.戶型圖

【文字解讀】文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2025年度文水縣梧桐苑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