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濕地作為一種低能耗、高效率的生態化治理設施,在凈化低污染水、改善河流水質、修復水生態系統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規范人工濕地運行維護,保障出水水質穩定達標,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制定了《人工濕地運行維護技術規范》。近日,該標準已由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發布,將于2025年9月3日正式實施。

該標準為推薦性標準,適用于山西省境內人工濕地運行維護。標準將人工濕地運行過程劃分為啟動期、試運行期和穩定運行期三個階段,針對不同階段提出差異化的運行維護要求,能有效解決運行維護過程中“怎么管、如何護”的問題,填補了行業管理空白,為全省人工濕地長效穩定運行提供了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