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廳發布《關于調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部分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部分事項作出調整。此次調整是在保持“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中考政策框架不變的前提下,對學業水平考試部分事項的局部優化。

    調整后,考試計分科目從14項減為8項,總分從850分減為720分,開卷考試科目從1科增為2科。根據不同學科特點,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為考試、考查和考核三類。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體育仍實行考試,分值不變,成績用于畢業和升學。生物學、地理調整為考查,成績以A、B、C、D等級呈現;信息科技、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生物學實驗操作、藝術調整為考核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用于畢業,在升學中參考使用。歷史調整為開卷考試,與道德與法治同場合卷進行。

    此次調整從2025年秋季學期升入初二年級的學生開始實施。對于2025年秋季學期升入初三年級的學生采取過渡措施,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調整為考核,其他科目的考試要求和組織形式保持不變。(李林霞)